人寿保险投保者死亡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08 15:24) 点击:241 |
人寿保险投保者死亡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不同死亡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死亡给付时共同所需的一般资料 1、理赔申请书; 2、保险合同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3、受益人的身份证明或继承人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 4、委托他人时应出具《理赔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5、户籍注销证明或殡葬证明; 6、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 (二)不同死亡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死亡给付时所需的个别资料 1、意外伤害死亡给付 意外伤害死亡原因证明(医学死亡证明) 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工伤死亡事故处理证明 刑事案件,公安部门出具案情证明 必要时尸体检验报告 2、疾病死亡 医学死亡证明书(第二联) 必要时尸体检验报告 3、宣告死亡 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自杀死亡给付 死亡原因证明 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案情证明 必要时尸体检验报告 (三)死亡给付注意事项 1、境外死亡:应出具所在国使领馆或当地政府机构确认的有效书面死亡证明材料 2、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杀,可按疾病死亡处理 3、按《保险法》规定二年内自杀身亡者不负保险责任 4、宣告死亡 (1)宣告死亡的认定: 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的;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或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 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 (2)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之日为出险时间 (3)经证实被保险生还,应追回已给付的保险金 (4)下落不明满4年的被保险人宣告死亡,按疾病死亡给付;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或被证明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可按意外死亡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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