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刘辉律师微信号:liuhui196906  也可以扫下面这个微信二维码向他咨询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交强险合同中对事故的赔偿限额规定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19 13:49)    点击:440

  交强险合同中对事故的赔偿限额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刘辉律师提供“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抵押担保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刘辉律师,刘辉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刘辉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804339936,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刘辉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延边律师 | 延边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刘辉律师主页,您是第14958位访客